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县图书馆决定自6月21日起正式对外开放。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8:30-11:30 (8:00-8:30场馆环境消杀),
14:30-17:00(17:00-17:30场馆环境消杀)。
二、开放区域
期刊、报刊阅览室每天开放;
少儿借阅室、文学阅览室周三至周日开放;
社科阅览室周一至周五开放。
其中少儿读者进馆须有家长陪同(提倡家长代为孩子借、还书)。
三、入馆须知
(一)入馆查验:
1、戴口罩:进馆读者须全程戴口罩,对不配合者,我馆有权谢绝入馆。
2、扫码:在入口处用支付宝扫二维码(一码通行),绿码可以进入,黄码、红码的读者谢绝进馆。
3、测温:进馆读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入馆。
(二)人流管控:在馆读者限额40人。入馆人数达到限额时,其他读者须在馆外保持1.5米距离有序等候。
(三)借阅管控:借阅过程请勿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在馆阅览实行一人一桌,同一场所读者过多时,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馆内禁止用餐,请读者予以配合。
(四)统一出入口:读者统一从大厅出入口进出馆区,若读者只还书,可不入馆,直接将书放置到馆门口的还书箱,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归还、消毒处理。(五)通风保障:因通风需要,窗户全部开启,读者请勿擅自关闭。
四、特别提醒
(一)防疫未结束前,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
(二)因疫情产生的图书超期费全部减免。
(三)蕲春县图书馆线上服务持续进行,可登录蕲春县图书馆公众号体验。
特此公告。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并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对我馆工作的大力支持。
咨询电话:7222145
蕲春县图书馆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