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公共图书馆法》

发布时间:2018-01-18 | 作者:蕲春县图书馆 | 阅读次数:3235次

1月12日上午,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与文化共享工程湖南省分中心联合举办网络培训,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国新主讲“《公共图书馆法》解读”课程,蕲春县图书馆全体干部职工通过 “国家公共文化云”——“共享直播”,一起收看学习。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它旨在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这部法律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李国新教授分别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本法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深远影响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李国新指出,《公共图书馆法》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公共图书馆法律基础,强化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推动了公共图书馆体制机制的改革,促进了《公共图书馆法》服务和现代科技融合发展,鼓励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建立了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法律规范,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进了全馆干部职工对《公共图书馆法》的了解,今后将进一步坚持免费开放,完善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坚定文化自信,推动蕲春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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