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15:02:50 | 作者:蕲春县图书馆 | 阅读次数:2401次

蕲春县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树立公共意识,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应尽的责任。

 

1.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复制和使用文献,少量取阅书刊,阅后再取。

 

3.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请勿占座,请不要在馆内吸烟和饮食,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4.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背包、提包等物品可寄放于免费存包处。

 

5.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等设备调至静音状态,以免影响他人。

 

6.爱惜图书馆资源及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入馆后请熟悉消防安全通道,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指引避难或疏散。

 

8.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文化单位,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9.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读者,请至少儿服务区。

 

10.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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